在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回 良 玉
(2006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是在“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以来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宣传表彰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分析研究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过去五年老龄工作的主要成绩与基本经验
2000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老龄工作会议。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地作出了一系列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确立了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批准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老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国务院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并推动各地狠抓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先后八次召开全体会议部署安排有关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过去五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城镇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达到1.7亿人。涵盖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4300多万离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老年人为重要保障对象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人数达到3534万。农村实行家庭赡养、土地保障和社区扶持相结合,“五保”供养、社会救助、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00多万“五保”老人得到照顾。1400多个县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贫困老年人受益面扩大。我国城乡广大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老龄事业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各地坚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为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为老志愿者服务队伍等养老服务业基础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国老年福利机构达到3.8万多个,城乡老年活动中心、活动站、活动室的数量达到67万多个,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临终关怀医院、老年门诊等医疗保健机构发展迅速,家庭病床数达到31万多张,基层老年活动场所短缺和老年人养老医疗机构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全国大多数城市在推进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加大了为老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许多城市已经初步形成区、街道和居委会三级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了周到方便的服务。有关部门和地方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专项行动,拓宽了为老服务领域,丰富了为老服务内容。
三是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年文体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科学、文明、健康、有益的老年群众性文体活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面向广大老年人开辟了丰富多彩的栏目。老年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活动越来越活跃,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文化的主力军。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国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达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许多地方面向老年人积极开办电视和网络学校,老年远程教育开始起步。星罗棋布的社区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强身健体已经成为老年人的自觉行动。城乡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提供科技咨询、关心下一代、开展传统教育、维护社区治安、调解邻里纠纷、开展互助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为主体,涵盖养老、医疗、生活和照料服务、权益维护、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内容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老龄事业的发展有了较好的制度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目前,30个省(自治区、辖市)相继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老年人优待办法》,许多地方建立了老年维权工作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广泛实施了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近年来,各地还加强了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弘扬敬老传统美德,树立了一大批敬老先进典型,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和重视老龄问题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增强,敬老、养老和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得到发扬,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睦、代际和谐和社会稳定。
五是老龄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不断扩大。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国积极以参加联合国及国际老龄事务、国际老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以及与友好国家的老龄专业交流活动,先后加入了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际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了业务联系,组织参加了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成功承办了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亚太地区后续行动会议,以及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会议。我国老龄工作的成功开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为推动世界老龄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过去五年我国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老龄工作战线同志们共同努力、辛勤耕耘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向所有关心支持、积极参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向受到表彰的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表示热列的祝贺!
过去五年老龄工作的实践,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必须在今后的老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完善。主要是: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措施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在发展中解决人口老龄化遇到的种种问题,实现良性互动。只有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认识老龄问题,把握老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从战略高度研究应对举措,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才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
发展老龄事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有责任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老龄事业又是一项社会事业,政府不可能完全包办,必须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家庭等社会各方面和老年人自身的作用。只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老龄工作才能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老龄事业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广大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是老龄工作的宗旨。物质生活是基础,发展老龄事业,必须逐步提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确保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有比较好的物质保障。精神文化生活是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发展老龄事业,必须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体现自身价值,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使老年人在晚年保持精神愉悦。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现实因素,并在继续发展,其影响将是长期的。我们一方面要抓紧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切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体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要抓住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老年抚养负担还相对较轻的有利时期,大力发展经济,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资金储备充裕的养老保障制度和相应的法规政策,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
二、认清形势,把握全局,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分关键的一个时期。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诸多矛盾密切联系,因此越来越成为一个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战略问题,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已经并将进一步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按照国际标准,我国目前已经处于老龄社会,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结构、老年群体状况及城乡老年人口分布呈现出许多变化:一是纯老年人家庭(其中包括独居和有配偶的老年人家庭)迅速增加。“三代同堂”式的传统家庭越来越少,“四二一”结构家庭(一对夫妇同时赡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逐渐增多。二是高龄老年人口急剧增长。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已达到1520万,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3067万。三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迁移流动,人口老龄化速度已超过城市1.24个百分点。由于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加上经济不发达、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使老年农民特别是约860万贫困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缺乏必要的保障。
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十分广泛而深远的。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养老、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状况和未来发展要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是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不少不适应的地方,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现行养老保障制度的资金支付压力呈逐年加大的趋势。1980年我国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比为12.8:1,2004年锐减到2.3:1,2004年全国养老金支出达3502亿元,为10年前的3倍,养老负担明显加剧。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窄,特别是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仍处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面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养老负担,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任务十分艰巨。
老年人是医疗卫生资源的消费主体。据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余寿中约有三分之二时间为带病期。目前,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小,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上涨过快,政府投入不足。老年人口总量迅速增长,对医疗资源的消费和占用越来越大,将给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带来巨大压力。
不断增多的高龄、病残、独居老人,要求的压力日益加大。我国约有3250多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目前,发达国家社会养老床位数约为老年人总数的7%左右,我国仅有0.84%。这表明,我国为老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五六十年代第一次生育高峰出生的庞大人口群进入老年期后,对各种服务的需要将日趋多样化,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已经刻不容缓。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换,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化管理已是大势所趋。农村老年人也需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要求社区(村、居)要承担起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任务,迫切要求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在这方面我们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
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特别是由于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文化受到冲击,养老意识弱化的现象已经呈现。同时,由于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和老龄事业宣传不够广泛等主客观原因,部分地方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舆论氛围尚水形成,这种状况亟待扭转。
(三)要落实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的具体体现。
第一,做好老龄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维护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如果我们的发展忽视了亿万老年人的利益,脱离了广大老年人的愿望,我们的发展就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第二,做好老龄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老年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小康社会的共享者。如果没有老年人参与、没有老年人同步进入的小康社会,那就是一个不全面、不完善和水平不高的小康社会。做好老龄工作,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解决老年人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于确保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的社会条件下生活,对于吸纳劳动力就业,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第三,做好老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个社会对待老年人的态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也是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老年人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坚定守护者和传播者,也是维护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涉及千家万户,不仅有利于老年人生活和思想稳定,有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代际关系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第四,做好老龄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我国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参与农村经济发展、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城乡二无结构的制约,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迁移加剧了农村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值得高度关注。我们要把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努力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
总之,老龄工作直接影响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服务大局,心系老年群众,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创新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体要求,统筹加强城乡老龄工作,以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促进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必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待遇的落实。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和扩大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范围,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国民从年轻时就树立起自我养老意识,走社会养老与自我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把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要加快研究被征地农民以及农转非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中,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疾病负担问题。加快和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缺医少药问题。
(二)大力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服务是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大力发展与老年人特殊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老年群体中低龄和相对健康的老年人约占75%以上,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主要为居家养老,这是符合中国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养老方式。高龄、带病、独居老人中的一部分需要长期照料护理和入住养老机构的约占近25%。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服务。要根据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通过制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加大国家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减免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医疗、照料、文体活动等养老服务设施,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扶持,在土地征用、设施建设、市政配套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以创业促就业。政府兴办的示范性福利养老机构,具备条件的,可向非公有制经济转让产权或经营权。有关部门要适时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养老服务业的行业规范及质量标准,建立资质评估认证体系,明确管理认证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定期评估,开展人员培训,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保证养老服务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加强道德和法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美德。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对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调节家庭关系,促进代际和谐、老少共融,提升社会和谐与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多样化,道德的标准和约束力发生了变化,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遇到一些新情况。必须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提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型的孝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家庭、学校、媒体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使人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对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要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
要认真落实和完善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从解决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现实问题入手,促进形成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机制。在继续抓好现有老龄法规政策落实的同时,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充实老年人优待优惠办法的内容,加强监督落实。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巩固、完善“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落实工作,把涉老纠纷处理在萌芽阶段。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四)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繁荣和发展老年先进文化,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整体推进。各级文化、宣传、出版、广电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让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占领老年人的思想文化阵地。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创造条件继续兴办老年大学(学校)或电视、网络远程教育学校,丰富办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形成老年教育学校,丰富办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形成老年教育网络。要支持各地建立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要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可以定期组织全国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与时俱进、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加强领导,狠狠落实,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老龄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体现着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高度,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老龄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老龄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在制定专门规划时,要把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进去。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新的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老龄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老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头绪繁多,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地基本上都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级老龄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老龄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老龄工作,形成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老龄委办公室作为各级老龄委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三要加强理论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工程,必须有系统性的理论支撑;做好老龄工作,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既有世界共性的一面,又有中国特殊性的一面,老龄工作既要借鉴国际成功的经验,更要结合国情大胆探索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老龄工作面临的环境、形势、任务也都在不断变化,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以便更好地指导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对人口老龄化“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全国上下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要组织科研力量,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老龄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当前,要着重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进行集中攻关,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要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是做好老龄工作的组织保证。当前,绝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都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但仍有少数地方尚未建立。各地要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老龄工作体制。要选派有爱心、责任心强、能力水平高的人员从事老龄工作。要重视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做好老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正常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发展老龄事业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五要加强作风建设和基层工作。做好老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老年人的所思所想,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必须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和花架子。各级领导干部要扑下身子,深入到老年群体中去,加强调查研究,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事老龄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要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努力做到基层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有稳定的干部队伍,有完善的活动设施,有丰富的服务项目,有 科学的考评机制。
同志们,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老龄工作,努力开创老龄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